- 
			
				  
- 
			我想我的孩子好
				- 
					游客 
					2014-2-15
				
- 
								
									
					
					0
				
 
		您好!我是一名单亲妈妈,我和前夫离异快一年;我们生育了一名宝宝。因为他是有工作单位,我们自己打了三份离婚协议书;孩子给于他抚养,我有教育和管教的权益;我每次和他谈,他就威胁我说他是孩子的监护人;可是他现在又交了新女朋友,将孩子移交他父母;他父母要上班工作,转而移交给孩子的曾祖母;老人年纪大了,对小孩和老人都不放心;我曾多次和孩子的父亲沟通,他只是敷衍和逃避;并且和我扬言要和新伴侣去日本,将孩子移交家中;现在是孩子入学的最佳岁数,我本想和其父亲一起寻找学校;谁知他一二三再而三的回避和对我发脾气,甚至总是说单位好忙;我想请问一下,{衡阳市雁峰区社会福利院}再怎么忙也不会通宵达旦吧;孩子每次都说爸爸不回家,如果他不懂得教务孩子和不负责任的态度;我是否可以通过什么帮助,拿回监护权让孩子上学?		
			
	
	
		回复 
		2   
	
	
	
		
	
		- 
			
				  
- 
			
				- 
					
						ihfkdowo
					 
					2022-3-7
				
-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        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 
			
				  
- 
			
				- 
					
						ke84ioeoo
					 
					2022-3-7
				
- 
					
					
								
				
					2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对方履行法院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 
			  
- 
			
				- 
					游客 
					现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