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后购买了集资房,名字是男方.第二次起诉时,法院怎么处理房子和男方要不要给女方赔偿

chenhao@qq.com  201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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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官司已经进行到第一次起诉完毕,等待六个月后第二次起诉。现夫妻婚后购买了一套住房,是单位集资建房,永远没有房产证,房价40万,首付20万,还了房贷10万,还剩余10万房贷,房子是男方单位的,名字是男方的。请问第二次起诉的时候,法院会怎么处理这套房子,如果不处理,是不是房子还是男方的,那要不要给女方赔偿,要给多少。

回复 3  
律伴婚姻家庭律师   201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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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是商品房还是单位集资房,你们婚后买的这套房,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应该平均分割。实践中,你在起诉时应当要求法院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法院会根据你的诉讼请求,对房产进行评估,按评估价,结合首付,已还贷及未还贷情况予以分割。
chenhao@qq.com   201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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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您的回复。房子首付都是男方父母给的钱,每月还贷也都是男方工资本上扣,女方收入少,女方父母家庭未出钱。请问二次起诉开庭的时候,法院会考虑这些因素,然后少补偿给女方吗?还是根本不考虑这些因素,就是平均分。如果男方没有钱补偿女方怎么办呢
律伴婚姻家庭律师   201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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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付算是你们夫妻对男方父母的负债,应从共同财产中扣除。还贷部分,自婚姻登记开始,就算为共同还了。只要你向法院如实讲明,法院会考虑的,法院判决男方向你补偿,而他据补偿的,你可凭生效判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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