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庚怒了:天猫你摊上大事了

owpepfk  2015-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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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被一篇《韩庚怒了,天猫你摊上大事了》的文章吸引了,想到前段时间有李易峰因谣传事件起诉天涯、豆瓣索赔220万元事宜,再有杨幂面对媒体不实报道时,也明确表示将请其律师维权。可见,明星维权意识提高不少,一些意图靠侵权、走捷径谋取利益的不良商家,也要收敛收敛了,以免偷鸡不成蚀把米。
       2015年12月15日, 名“北京朝阳法院”的微信号发布消息称:韩庚因发现天猫“派丽蒙官方旗舰店”擅自使用自己的姓名及照片进行商业广告宣传,并通过技术手段将自己拍摄的视频短片中佩戴的太阳镜处理为该品牌产品,并以“韩庚同款”大肆宣传。近日,韩庚将派丽蒙光学(厦门)有限公司、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索赔55万元。
       《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和第一百条:“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及《侵权责任法》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十五条:“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赔偿损失;(七)赔礼道歉;(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第三十六条:“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根据以上系列法律条文的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和肖像权,他人不得擅自以营利为目的使用。韩庚诉派丽蒙、天猫索赔案件中,派丽蒙天猫旗舰店擅自使用韩庚姓名和照片进行广告宣传的行为,明显构成侵权,以毫无疑问。但对于派丽蒙的行为,天猫是否需承担责任?按照以上规定,权利人发现侵权行为,可以要求天猫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若是天猫不采取相应措施,对扩大损失应承担连带责任。
       另外,天猫作为网络交易平台,为保护消费者不被欺骗,在天猫店铺使用明星照片和姓名宣传推广时,是否应负有基本的审核义务呢?若是天猫不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自己已对派丽蒙的行为进行审核,是否能认定以上条款中“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呢?
       根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通过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及其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建立检查监控制度,发现有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的,应当向平台经营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必要时可以停止对其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服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平台内有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依法要求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采取措施制止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予以配合。”第二十七条:“ 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采取必要手段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权等权利,对权利人有证据证明平台内的经营者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权等权利的行为或者实施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应当依照《侵权责任法》采取必要措施。”的规定,本律师认为天猫负有对天猫店铺的监管义务,因此,在韩庚诉派丽蒙、天猫索赔55万元案件中,天猫在监管方面存在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文章来源求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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