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保姆太可恶,竟为工资杀老人

admin1  2015-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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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闻报道:广州何老太的儿媳梁女士通过南沙一家保姆介绍所,请了个阿姨何天带到南沙区照顾70岁的何老太,请工时何天带表示,“如果做了几天老人就死了,也要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梁女士没有多想。不到三天,何天带在凌晨4点给老太喂了勾兑有安眠药和敌敌畏的肉汤、注射毒肉汤,2小时后见老太还没咽气,又用绳子勒脖。天亮后,何天带通知家属老太过世了,要求支付2600元保姆费。昨日上午,这个“恐怖保姆”犯故意杀人罪,在广州市中院受审。   

据该保姆自己交代,还通过这种方式毒杀过另外的9个老人。为了早日拿到自己的工资,恣意剥夺老人的生命,在这个恐怖保姆的眼中,生命何其轻,金钱何其重,恐怕是一般人难以理解的。   

律师说法:恐怖保姆的恶劣行径,很显然属于故意杀人。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本案中这个恐怖保姆,为了几千元的工资,竟然抛弃保姆的义务,抛弃做人的道德,非法残忍地剥夺他人的生命,属于情节严重,理应严惩,处以极刑。   

风险防范:其一是子女为独处的年迈父母聘请保姆,不应当在劳动市场中去聘请,因为劳动力市场中的人员,大多未经过专业的培训,技能如何不好说,最关键的是保姆素质如何,业主是无从知晓的;若要聘请保姆,应当从专业的保姆公司去聘请,保姆公司对从业保姆都有进行过技能培训,有进行过素质教育,比较让人放心,如果保姆在从业的过程中,对业主有什么伤害,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保姆所在的公司索赔,对业主的权利保障有利。   其二是作为子女,当父母年迈时,不应当以金钱代替一切,能够多花时间陪伴的,还得多花时间去陪伴,没有时间陪伴的也应当多看望,即使有保姆照顾,也应当定时探望,一来可以了解老人权益是否被侵害,保姆是否尽职尽责,二来也可以排解老年人的孤寂,让老年人安渡晚年。

律师:谭矜

律师律师名言: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今日把示君,谁有不平事

律师律所:重庆泰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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