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2010年法院判离婚,当时在法院民事调解书上写明了,婚后双买共同购买一套房屋

罗雅宜  20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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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2010年法院判离婚,当时在法院民事调解书上写明了,婚后双买共同购买一套房屋(房屋产权登记妻子名下),双方均自愿将房屋权利全部赠予给婚生女儿,非经女儿的同意,该房屋在2020年12月31日前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目前,本人离婚已7年时间,女儿(已满26岁)一直没有任何交往,对交亲漠不关心,现在,父亲已56岁下岗多年,无住房,无工作,身体多病。女儿一直设有赡养和照顾父亲的责任,请问父亲是否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女儿退还离婚时赠予给女儿房屋一半产权和权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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犀首雷律师13335385480   20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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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离婚对财产有异议上诉期是一年,女儿有赡养您的义务,可以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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